吴先生-开具购房发票问题

    信件主题: 吴先生-开具购房发票问题
    来信人: 吴存 来信日期: 2019年10月25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0260058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6月,吴先生在怡景苑购买一套住房(3号楼901室),开发商至今未给吴先生开具购房发票,导致吴先生无法办理房产证,现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尽快为吴先生开具购房发票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税务局:经了解新强怡景苑小区是永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,通过税务机关协调,永辉房地产公司将通过已开发票存根联协助吴先生办理房产证,如果未成,将重新向吴先生开具发票,双双现达成共识,吴先生表示同意此处理方式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税务局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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